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开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精准扶贫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学院2018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扶贫攻坚工作的基本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好就业信息平台,做到精准发力、精准帮扶,以2018届建档立卡家庭困难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对建档立卡毕业生实施全覆盖就业帮扶,确保有就业意愿并愿意接受帮扶的建档立卡毕业生顺利就业、充分就业。
二、领导小组
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建档立卡困难学生的就业帮扶工作。
三、工作措施
1、精准实施、建立台账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根据建档立卡学生信息,精准掌握每一名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建立帮扶工作台账,专人管理,定期更新。台账基本内容包括毕业生基本情况、学业情况、就业意向、帮扶人员、帮扶结果(就业单位)等。了解和掌握每个家庭困难毕业生的个人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指导和帮扶措施,实现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责任清、对象清,为精准施策、精准帮扶打好基础。
2、完善帮扶机制,实施精准有效的就业指导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和各院(系)主动关心家庭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多策并举”的原则,根据建档立卡困难毕业生的不同情况、不同特点,充分发挥帮扶责任人的作用,通过个别谈心、个别咨询等方式,大力开展“一对一”、“ 一对多”的指导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形势、就业政策、职场礼仪、就业技巧等方面指导,帮助他们了解自己、探究职场、掌握就业政策、更新就业观念、调整就业期望、提升就业能力和整体素质。
加强毕业生跟踪回访,建立帮扶档案,做到“一生一册、一生一档”。各院(系)配合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做好追踪跟进工作,定期通过微信、电话、QQ群等了解重点帮扶对象就业情况,对未就业的学生提供就业岗位和指导,使学生顺利就业。
3、精准帮扶、综合施策
(1)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与各院(系)共同发力,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通过举办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为帮扶对象提供就业岗位。加强校企合作,开发优质就业岗位,优先并重点推荐帮扶对象就业。通过微信、电话、QQ群等多种方式,及时并有针对性地推送就业信息。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联合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各院(系)辅导员,加强对家庭困难毕业生的心理辅导,通过心理咨询、团体辅导、个性化辅导等方式,帮助他们化解就业心理问题和障碍,提高他们自我调适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积极应对就业过程中的挫折,疏导他们因就业困难而引发的焦虑和悲观情绪。
(2)积极帮助建档立卡困难毕业生利用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鼓励政策,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为其提供政策支持,落实专项帮扶计划,鼓励学生参加国家或地方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大学生创业等方面,为建档立卡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就业创业机会、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4、激发困难学生创业热情,以创业带动就业
组织有创业意向的帮扶对象了解创业政策、带领他们深入创业孵化基地参观、推荐他们参加创业指导培训,提高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启发他们开阔视野,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为他们提供更为广阔的就业创业平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院(系)按照学院针对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精准帮扶的统筹安排,完善自身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学院招就处,统筹各自资源,做到精准发力、精准帮扶。
2.建立工作责任制。建立院(系)主责领导及辅导员帮扶工作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对照台账,确保每一名帮扶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都高效就业、顺利就业。
3.做好考核总结。学院将按照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的实际情况,作为对各院(系)年终工作考核的参考。各院(系)积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帮扶的落实情况、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按时上报。